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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全国8省制定失业补助金细则 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 2020年04月28日
  • 阅读:189
  • 城市:全部
  • 类别:时事资讯
  • 作者:喵喵

人社部:全国8省制定失业补助金细则 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4月10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完善疫情期间困难群体的政策保障工作情况举行发布会。会上发表了关于失业补助金的相关政策,即失业补助金政策是特殊时期出台的一项特殊政策,主要目的是在特殊情况下加大对失业人员的生活帮扶力度,保障其基本生活


而昨天国务院出台了

三项新举措以此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1.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人员,将失业保险金发放至法定退休年龄


2.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对2020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旧没有就业,及不符合法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3.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和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2020年3月到6月将双倍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今年2月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等5部门下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湖北等疫情严重的地区可以对不符合法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3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了应对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明确2020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以及不符合法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实施这项新政策,将现行的失业保障范围扩展到了全部参保失业人员,由疫情严重地区扩展到了全国,目前全国已有8个省制定了实施细则,有3个省已经有实际发放。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加大工作力度,指导各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做好资金测算,调整经办系统,让这项惠民政策尽快落地见效


以下是针对新闻发布会的提问,人社部回答如下

疫情对失业人员办理领金手续会造成一定影响。请问如何保障失业人员能够方便快捷地领取到失业保险金

关于加快推进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确保失业人员应保尽保、应发尽发重要指示精神,人社部积极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主要有五项举措。


第一,放宽申领期限。各地经办机构不得以失业人员超过60日的申领期限为由拒发失业保险金。


第二,减少证明材料。失业人员可以凭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到当地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无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失业登记证明。


第三,优化经办流程。失业人员办理失业金申领时,可以和失业登记同时办理,避免“进多个门、跑多次腿”。


第四,取消各种附加条件。各地经办服务机构不得增加失业人员的领金义务,不得附加和捆绑非法定领金条件,同时也不得要求失业人员转移档案,更不能将失业人员的领金情况记入职工档案。


第五,加速推进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目前,我们已经向社会公布了297个城市的网上申领平台,力争4月底之前所有地级市都要实现网上申领。


失业人员可以到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客户端的复工复产专区上,同时也可以到各级人社部门的官网、官方公众号还有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上查询当地失业保险金申领网址


受到疫情影响可能导致一部分人失业甚至出现生活困难的情况,请问失业保险能够保障哪些人的基本生活?有哪些具体的保障措施

失业保险最基础的功能是保生活。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失业保险的保障对象主要有两类:


一是对单位和个人参保缴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愿的城镇失业人员,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领金期间为其代缴医疗保险费,物价上涨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在领金期间死亡的发放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如果参加了培训,还要发放培训补贴。


第二类是对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连续工作满1年的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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